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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一个新闻。老人将财产全部给儿子,患重病后女儿拒赡养

497810谈天说地

因母亲将股票、房产等财产都给了儿子,在母亲患癌后,女儿拒绝尽赡养义务,母女最后对簿公堂。法院审理认为,丧失劳动能力、年老体弱或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,于情于理于法,女儿都应适当支付赡养费,考虑母亲将其大部分财产给了儿子,其儿子应承担更多的赡养义务。

我觉得吧老人的确是很过分,但是呢,女儿赡养父母不是因为她把财产给了你,而是因为她把你抚养长大,不管她给不给财产给你,都应该抚养老人的。

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啊
昨天07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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